
近年來,手機租賃業(yè)務在互聯網平臺興起,在滿足消費者臨時使用、嘗新等個性化需求的同時,也引發(fā)大量糾紛,其中不少租機平臺淪為中介變相利用的借貸平臺。在這些平臺,一部原本只需7000多元的手機,用戶卻要花一倍以上的價錢去租賃,甚至還有人根本拿不到實物,房產還因此被凍結(據11月29日《每日經濟新聞》)。
“租機”本身并無原罪。當客戶滿足一定資質條件后,可以選擇租借期數,每期按時支付租金,到期后可以選擇歸還或買斷商品。但在共享經濟蓬勃發(fā)展的背后,竟有人打起了歪主意——一些中介公司主動與急需資金、但在正規(guī)渠道無法進行借貸的消費者聯系,由消費者在指定手機租賃平臺下單租機,隨后消費者轉手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給中介公司,中介公司再以市場價銷售獲利。當中介公司賺得盆滿缽滿之時,消費者還在背手機租賃平臺的高額負債。
可見,隨著非法中介的介入,讓這項原本合法的行業(yè)逐漸觸及法律的紅線,在法律邊緣打著“擦邊球”。與傳統(tǒng)私人借貸相比,這類借分期、租借名義的租機套現行為,實則就是高利放貸。根據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(guī)定》,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年利率24%,而經過非法操作后,換算利率往往超過100%。同時,在租賃過程中,中介公司幫助消費者偽造芝麻信用、社保公積金,以此來讓消費者滿足租賃條件,并且在明知手機是租賃來的前提下,仍進行回收給用戶變現,這種行為涉嫌詐騙。此外,為租機用戶提供資金用于租金墊付,幫助用戶完成租賃訂單來收取高額費用的行為,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。
為解決套現亂象頻發(fā)問題,多家租機平臺加強了風控審核,一些純以套現為目的的行為逐漸行不通了。如某支付平臺更新《租享行業(yè)管理規(guī)范》,明確嚴禁以租賃名義經營借貸等非租賃業(yè)務,或開展明顯異于(超高或超低價)行業(yè)租賃價格水平的行為,一經發(fā)現立即終止服務。國家也及時出手,加強金融監(jiān)管,有力維護金融安全。2023年7月,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出臺《關于進一步做好金融租賃公司監(jiān)管工作的通知》(下稱《通知》),明確禁止金融租賃公司將古玩玉石、字畫、低值易耗品以及手機等消費品作為租賃物,嚴禁過度依賴評估中介機構評定租賃物價值。不過需要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目前只限制了金融租賃公司,并沒有限制普通的融資租賃公司。
面對“變味”的手機租賃市場,必須壓實多方責任。對監(jiān)管部門和行業(yè)協(xié)會而言,要進一步深化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,加快清理野蠻生長、違法亂紀的劣質平臺與中介機構,凈化市場環(huán)境,推動行業(yè)健康穩(wěn)健發(fā)展;租賃平臺要建立風控機制,嚴查套現行為,并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;同時也要加強法治宣傳,對消費者進行正確引導,不要淪為他人的犯罪工具。
實踐中,手機租賃業(yè)務中的亂象不止于此,個人信息販賣、暴力催收等問題層出不窮。整治租機亂象不能只依賴司法機關的“亡羊補牢”,更需要平臺和商家的多方合力,通過價格控制、消費者權益保護、打擊非法中介等多方面舉措,共同推動租賃行業(yè)規(guī)范化、健康化發(fā)展。(楊璐嘉)
